2011年4月6日星期三

澳門教育改革:規劃今天,成就明天。

規劃十年教育,造福百年社會

──關於《非高等教育發展十年規劃(2011-2020 年)諮詢稿》的若干意見


社會發展,教育為本。為促進澳門教育的長遠發展,特區政府現正推出《澳門非高等教育發展十年規劃(2011-2020 年)諮詢稿》(下稱《十年規劃》),向社會公開諮詢。傳統的教育觀,乃教育根據社會的需要,設計相關的課程,推行相關的教育;現代的教育觀,不僅僅要求教育配合社會的發展需要,更要求教育超前和引導社會發展,透過教育規劃,建構一個理想的社會。從這個意義看,規劃好十年教育,當能造福好百年社會,所以《十年規劃》已超出“教育”範疇,直接影響到我們和下一代,甚至下幾代人的社會和生活,值得我們關注和思考。

《十年規劃》諮詢稿分成前言、願景與基本政策方向、發展目標、政策措施四大主軸內容,提出培養有能力面向未來的學生、優化教育的各組成部分、加大教育投入、建設專業精湛的師資隊伍、發展多元的學校系統、加快小班制的實施、深化課程與教學改革、擴大教育開放和區域合作等八大發展重點。這些內容大致符合澳門教育現況和未來發展的需要,普遍反映了居民對教育發展的期望,但深入分析,仍有許多內容值得繼續討論和完善。我從事教學工作和教育研究十餘年,結合實踐與研究的經驗,以為應從以下七個方面充實《十年規劃》的內容:第一,制定具體措施,保障優先發展教育;第二,轉變教育觀念,降低留級率,提高高中入學率;第三,調整資助模式,增津教師、調資學校、扶助困生;第四,彰顯教師地位,提升教學人員待遇和增加退休保障;第五,強化監督功能,讓私校在陽光下辦學;第六,跨越部門樊籬,重視基礎教育與高等教育的協調與銜接;第七,建立評估機制,保證《十年規劃》有效實施。以下分而論之,期望為社會更具體、深入討論諮詢稿提供參考意見。


1. 制定具體措施,保障優先發展教育

《十年規劃》明確提出澳門特區要“優先發展教育”,強調“將優先發展教育作為一項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在經濟、社會和城市發展規劃中優先安排教育的發展,在政府財政預算中優先保障教育投入。”這種教育政策充分體現了政府對教育的承擔,但如何保障“優先”,應有更具體規劃。財政和土地是辦好教育的兩大公共資源,政府手握此兩資源,要優先發展教育,應由此出發,提出具體的保證措施:公共財政優先保障教育投入,土地資源優先滿足教育需要。

《十年規劃》在財政方面提出“在政府每年的財政預算中,確保非高等教育財政投入具一定的增長速度。將非高等教育的開支在政府公共總開支中所佔的比例提高到理想水平。” 這雖然有所規定,但不夠具體,缺乏檢驗標準。事實上,2006年頒佈的《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早就有類似的規定:“在編製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時,非高等教育被視為主要優先項目之一。”後者是法律,雖也不明確,但約束性總比前者大。因此,如果《十年規劃》不提出具體措施,只是拾《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之牙慧,只是純粹擺姿態,缺乏操作意義。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國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提出:“提高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2012年達到4%。”2009年澳門公共教育總支出只佔本地生產總值2.6%,細小而富裕的特區,教育投入的水平竟比不上13多億人口的內地,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教育暨青年局配合《十年規劃》而推出的《背景資料參考》說:“考慮到澳門是一個微型經濟體,GDP 易受周邊經濟和社會環境影響而上下波動,為保證教育投入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教育投入是否與GDP掛鈎,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這反映當局對公共教育支出與GDP掛鈎是有保留的。

問題是,如果不參考內地做法與GDP掛鈎,又該當如何衡量公共教育支出的水平?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從1987年起研究國際教育指標系統,至今已建立起一套備受認可和成熟的教育指標系統,並製成報告 Education at a Glance: OECD Indicators,當中就專門定出教育財政與人力資源的指標,包括生均教育經費、公共教育支出佔本地生產總值的比例、公共教育支出佔政府公共財政總支出的比例等。其中後兩項指標,也是當前國際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教育經費支出水平的主要依據。也就是說,澳門可考慮將公共教育支出與政府公共財政總支出掛鈎,例如規定:“到2020年非高等教育公共財政支出佔公共財政總支出達到16%。”這樣就既可與國際教育指標參照,又能定出具體可追求的目標,從而保證公共財政優先保障教育投入。當然,百分比是多少,可以讓社會進一步公開討論,尋找共識。

《十年規劃》還前瞻性地提出:“有步驟地增加教育發展基金的規模,充分發揮其教育經費的儲備與調節功能,強化其對學校發展的政策引導和財政扶持作用。”這是保障澳門教育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但同樣欠缺具體的目標。考慮到澳門產業單一,經濟對外高度依賴等特點,要維持穩定的公共教育支出,應趁特區政府近年有大量盈餘的機會,向教育發展基金一次性撥出200-300億元,作為非高等教育的儲備資金。當然,政府不會因上述撥款而減少年度撥款。以2009年為例,政府在非高等教育領域的經費投入為27.63 億元,而當前政府歷年財政總結餘為1100多億元,顯示公共財政完全有條件撥出教育儲備。一次性儲備撥款如達200億元以上,澳門非高等教育未來二三十年的發展當會得到有效的資金保障,如果經濟發展穩定,撥入教育發展基金的儲備就無須動用,依然是特區公共財政的一個部分。

《十年規劃》在土地方面提出“在城市規劃尤其是新填海區為學校發展預留土地。”但有何措施?預留多少?同樣沒有具體規劃。澳門土地資源有限,學校的校園面積普遍較為細小,部分學校“生均校園面積”嚴重不足,甚至沒有操場和露天空間,致令學生在“看不見藍天”的環境下學習。規劃文件不可能巨細無遺,但也不應過於空泛,應從舊區重整和新城填海規劃中,大膽提出未來教育用地的具體指標。例如,應定出要在新填海區預留多少公頃教育用地。其實這本身就是新城規劃的一個重要內容,要定出具體目標並不困難。

總之,唯有制定具體措施,才能真正保障優先發展教育,避免出現口頭優先,行動不落實的結果。


2. 轉變教育觀念,降低留級率,提高高中入學率

《十年規劃》提出“培養有能力面向未來的學生”,“將教育工作的重心真正落實在學生的發展上” ,“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減低小學、初中學生的留級率”等教育理念, 值得社會,特別是教育界省思。

高留級率一直是澳門教育的一個“特色”,以2008/2009學年為例,幼兒、小學、初中、高中的留級率分別為0.7%、5.2%、13.9%、6.6%,當中以初中教育階段留級情況最為嚴重,一個45人的班級平均就有超過6-7人留級,更甚者,連幼兒教育階段也有留級現象。高留級率充分反映了澳門教師“恨鐵不成鋼”的職業責任心,每提到要降低留級率,有教師很快就會提出“如何保障教學質量”的問題。在部分教師心裏,留級與教學質量是有關聯的,“留級”似乎代表了“嚴格”,是學校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但事實是,高留級率並沒有為我們帶來高的教學品質,反而是在大面積地打擊學生的學習動機和興趣,甚至使部分學生因學業問題而逐漸產生行為問題,最終離開校園,不見其利,先見其弊。

首先,在澳門辦學自由,教學自主的教育體系中,留級與否,關鍵在於制度,而非真實的“學習成績”。每所學校都有自身的升留級標準,對自身標準的執行情況也很不一致,一定程度上視乎當年的生源和班級分布,當然最重要就是授課老師的教學要求和試題難度。澳門大多數學校從教學、出題到批卷都是同一個老師負責,當中的信度和效度缺乏評鑑,人為的主觀意志較高。我的意思不是說教師操弄成績,而是說50分、60分或90分,沒有測量性和可比性,所代表的意義其實主要建基於“班情”、“校情”以及每個學年總結大會時學校領導、班主任和科任老師的態度。

其次,現行的升留級標準脫離學生發展的需要。當前,小學和中學教育已成為全民普及教育,沒有必要要求中小學生樣樣精通,甚至成為學科的小專家。在中學階段,當每個科任教師都以自己的學科專業去要求學生的時候,已令中學教育超出社會對學生的要求。於是,我們的教育正步入“幼兒教育小學化”、“小學教育中學化”、“中學教育專科化”的怪圈之中,有超前的要求,不等於全體學生有超前的表現,正是“教得越多,學得越少”,整體教育素質不見明顯提升。更甚者,部分學校的升留級標準“以偏概全”,“一科定終身”。例如主科不及格必須留級,或任何科目低於某個分數必須留級等,不考慮學生其他方面的表現,唯成績論,與現代教育強調尊重學生的多元興趣和專長,讓學生適性發展的理念背道而馳。

當前,高留級率給澳門教育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澳門每年有約八成應屆高中畢業生升讀大學,即升大率逾80%;但與此相對應,澳門高等教育毛入學率(指各教育階段的學生人數佔該教育階段相應學齡居住人口的比率)只有不到50%,即有大量學生在高中三年級前已被淘汰。追本溯源,統計數字顯示從初中到高中階段,有較多學生離校,近年高中教育階段的毛入學率持續下跌,從2006/2007學年的80.9%降到2008/2009學年的76.7%,即每四個學生中,差不多就有一個不再在高中就學,與號稱實施15年免費教育的成就不相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定出:“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毛入率達到90%。”《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更明確提出:“到2020年高中教育階段毛入學率達到99%。”如果再不提升高中毛入學率,十年以後,周邊地區的年青一代都已是全民中學畢業生了,而我們竟有四分之一的學生無法完成中學教育,如何競爭?

降低留級率,提高高中入學率的關鍵是轉變我們的教育觀念,中學教育的基本目標是讓學生留在校園,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與人相處,然後學會最基本的科學和文化知識,為將來進一步升讀大學或步入社會工作打下基礎。


3. 調整資助模式,增津教師、調資學校、扶助困生

目前,政府的公共教育財政主要通過學校、教師和學生三種渠道投放,其中又以學校為主要的資助對象。要有效調動公共財政振興教育,除逐年增加公共教育經費外,還得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分配投入比例,以公共財政引導教育發展。我提出如何調整前,讓我們先了解現行公共教育財政投入的情況。

學校方面,政府每年根據學生人數和班級數向免費教育學校直接發放免費教育津貼,向沒有加入免費教育網絡的學校直接發放學費津貼。政府在免費教育津貼的支出,從1999/2000 學年的3億6000餘萬元增至2009/2010 學年的10億2000餘萬元,成為非高等教育領域主要的支出項目。以初中為例,免費教育津貼從1999/2000學年的每人5800元,上升至2010/2011學年的每班73萬元(每班35-45人,即每人16222-20857元),增長3倍多;學費津貼從1999/2000學年的每人2200元,上升至2010/2011學年的每人13000元,增長近6倍。數字顯示,十年間,政府根據學生人數向學校直接投入的免費教育津貼和學費津貼確實有較大的增長,其中以學費津貼增長尤甚。除此之外,無論是免費教育學校,還是非免費教育學校,還可以根據每個學年的學校發展計劃,向教育發展基金申請各種專項資助。以2010/2011學年為例,私校從教育發展基金獲得數十萬元至上千萬元不等的資助,具體的資助項目和金額,可以透教青局的網站查閱。另一方面,私校還可以向澳門基金會和其他公共機構申請不同性質的資助。

教師方面,政府向正規教育私立學校教師每月發放教師津貼。十年間,教師津貼的金額雖有增加,但增幅遠遠追不上政府向學校發放的免費教育津貼和學費津貼。以具有師範本科文憑的中學教師為例,教師津貼從1999/2000學年的1980元,增至2010/2011學年的4000元,十年內僅增加一倍。


學生方面,前述的免費教育津貼和學費津貼只是名義上發放給學生,實際上是由政府直接存入學生就讀學校的賬戶,是私校主要的經費來源。一直以來,政府透過學生福利基金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發放學費及文教用品津貼,這是公共教育財政直接投放在學生身上,但這不是全員發放,需要由有困難的學生向當局提出申請。從2009/2010學年起,政府才向正規教育階段在讀學生每人每學年發放1500元書簿津貼。


從上述數字可見,公共財政雖同時透過學校、教師和學生三種管道投放,主要卻是大比例地投進學校。與此同時,政府雖然不斷要求學校每年用於教學人員的薪酬和公積金支出須達70%或以上,但各校執行情況不一,並且時有所聞有學校不符合規定。教育乃社會公益事業,澳門既已實行15年免費教育,私校教師雖不是公務人員,但對免費教育學校而言,教師的全部薪酬實際上都是來自公共財政撥款。基於此,政府在未來逐年增加教育經費的同時,應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比例,以“增津教師、調資學校、扶助困生”為教育財政策略。


“調資學校”和“增津教師”就是大幅增加教師津貼,教師津貼的增長速度要高於實際發放給學校的免費教育津貼和學費津貼的增長速度。這種教育財政政策,一方面可為將來教師津貼轉化成專業發展津貼作準備,一方面可保證教育財政能直接投放在教師身上,使教師津貼佔教師總薪酬的比例大幅提升,以此收窄不同私學教師薪酬的差距。


“扶助困生”就是除向每個學生每學年發放1500元書簿津貼外,還得透過學生福利基金和社會保障體系,有針對性地增加對貧困學生及其家庭的資助,減輕家長的負擔,保證每個學生都不會因經濟困難而失學。


4. 彰顯教師地位,提升教學人員待遇和增加退休保障

建立一支穩定、專業、優質的教師隊伍是提升教育質素的重要基礎。從目前私校教師的待遇來看,要實現這個目標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倘若教師不盡心於教書育人,只懂斤斤計較個人得失,固然有失中國優秀的師道傳統;但社會那種只要求教師默默奉獻,不談生計報酬的思想,同樣有失公道,並不符合社會的實際情況。回歸理性,恪守師道傳統和爭取合理薪酬待遇,兩者不但沒有矛盾,而且是相輔相成的。


教育界一直期望鼓勵更多優秀的本地畢業生修讀師範課程,吸引一流的本地人才加入教育行列,但以澳門教師目前的待遇和退休保障,這種願望暫時還難以實現。


第一,目前私立學校教學人員的薪酬待遇,與其作為社會一個專業界別的身份屬性聯繫起來,普遍偏低。根據統計暨普查局的統計,本澳目前就業居民每月收入中位數為1萬元,教師如果扣除政府發放的教師津貼,每月平均收入只比這個水平略高。第二,薪酬差距大,同工不同酬,有失公平。這包括官、私校的教學人員薪酬差距大、不同私校的教學人員薪酬差距大、同一學校不同職級及背景的教學人員之間的薪酬差距欠透明(如校長、主任、教師薪酬標準為何?)。第三,看不到職業生涯的前景。許多學校至今尚未設立教學人員的職級與晉升制度,新入行的年青教師,與有三十年教齡的資深教師,在薪酬上沒有明顯的差距。如果不改變這種狀況,年青教師都知道,今天前輩的待遇,就是自己明天的遭遇,奉獻一生,與年青入行的教師沒有兩樣,叫他們怎能安心工作。第四,退休保障不健全,甚至沒有退休保障。很多教師退休後,不再有收入,生活清苦。


總之,只有提升教學人員待遇和加強退休保障,才能從根本上體現教育的專業屬性,建立起一支優秀而穩定的教師隊伍,從而實實在在地提升教學品質。


5. 強化監督功能,讓私校在陽光下辦學

歷史上,澳葡政府並不積極推動華人教育,華人社會為培育下一代,自行興辦學校,逐漸形成澳門以私校為主的多元教育格局。今天,澳門私校擁有廣闊的自主權,教學、行政和財政高度自主,政府的監督和管理的角色有待加強。《十年規劃》定出:“保障所有學校的教學自主以及私立學校的行政自主和財政自主,同時依法規範學校辦學的行為,形成政府與辦校團體間權責明確、統籌協調、規範有序的辦學體制,增強學校辦學活力。”這是一個良好的願景,但有實現願景的具體措施嗎?


《十年規劃》提出“加強對學校教育經費使用的管理和監督”,“完善私立學校會計制度”,“依法設立校董會”,“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引入民主監督和社會參與,促進學校管理的現代化”等內容,以期加強對學校的管理。然而,當中只有設立校董會一項屬具體規定,其他都較為籠統,只見理論,不見實際。《十年規劃》需要拿出勇氣,訂出更多具體的措施,如學校須每年公開財政賬目、公開包括校長在內的教學人員的薪酬等級、公開退學學生人數及原因等,讓私校在陽光下辦學,實實在在地強化社會和政府的監督功能。


接受合理的監督,不等同損害自由。澳門教育自由,辦學自主的公民權利和教育政策,不應成為私校規避社會監督,政府缺位教育管理的藉口。教育是社會事業,免費教育學校的全部經費,以及非免費教育學校的大部分經費都是來自公帑,所以,接受社會和政府的監督與管理,只是享受“辦學自由”所需要履行的“辦學義務”。當然,在澳門要強化對私校的監督,是一件不容易辦,也非政府敢於全力去辦的事情。需要清楚認識到的是,如果總是讓政治妥協的利益凌駕於教育專業的利益,澳門教育現代化和專業化的道路勢將步履維艱。


6. 跨越部門樊籬,重視基礎教育與高等教育的協調與銜接

把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分開規劃,在其他國家和地區是罕見的。教育是一個系統,澳門由於教育分屬兩個局級部門管理,或許基於部門權限,由教青局主理的《十年規劃》,完全沒有提及高等教育。參考內地經驗,《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都把整個教育系統置於總體規劃中。


《十年規劃》其實非常關注教育內部的協調與銜接,內文就清楚提到“實現非高等教育各組成部分的協調發展”。可惜的是,對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如何協調,在部門樊籬前卻規劃“失語”。倘若不考慮兩者的配合與關聯,各自規劃和發展,其不科學性和危險性是不言而喻的。


如果把基礎教育與高等教育置於整個教育系統中考察,很多問題自然就浮現出來:兩者如何合理分配公共教育財政和土地?中學畢業考試和大學入學考試如何協調?是否需要統一考試制度?高等教育如何為基礎教育服務,如培訓師資、編撰教材等?兩者的課程如可銜接?……


總之,部門權限只是行政管理的問題,《十年規劃》作為特區政府的一個長期教育規劃和部署,應對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協調與銜接有所思考,有所作為。


7. 建立評估機制,保證《十年規劃》有效實施

再好的規劃,如果最終沒有付諸實施,只能是一紙空文,也使社會的熱列討論淪為空談。《十年規劃》經過諮詢修訂後,將由特區政府發佈,成為澳門未來教育改革和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它既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規,其法律約束性和適用範圍都是有限的,要實現它的願景和規劃,就得建立實施機制和評估機制,逐年檢討,讓社會監督。


所謂實施機制,政府內部應由高層官員督促《十年規劃》逐步實施。由於規劃涉及教育、財政、土地等多個部門,所以督促實施機制的部門應不低於司級,有相當的統籌權限,以保證規劃措施的執行。


所謂評估機制,應在非高等教育委員會內成立“澳門非高等教育發展十年規劃評估小組”,逐年分析檢查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和實施效果。哪些做得好,哪些做得不足,應由評估小組寫成年報,讓社會討論和監督,做得好的表彰,做不好的問責,以便依序實現《十年規劃》的宏大願景,造福百年社會。


最後要強調的是,本文提出的七點意見,只是供社會參考的管見,以提供一個深入討論的平台和基礎。《十年規劃》如何定稿,應廣泛聽取社會各界人士,特別是教育界人士的意見。通過公開諮詢,公民參與,集思廣益,相信澳門人定能建立優質的教育,開創美好的未來。


林發欽(澳門非高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2011年3月23日,30日,以及4月6日,分三期刊於《澳門日報‧蓮花廣場》

2010年4月12日星期一

澳門,炒家的天堂!

當前,澳門的房屋是一種被瘋狂炒作的商品。不知從甚麼時候開始,澳門已成為投機者的樂土,炒家的天堂!

近期有多個新樓盤開售,發展商委託外來中介公司促銷,售樓處屢現買樓人龍,動輒數百萬元的單位,短時間內銷售一空,更聲稱有九成買家為本地人。諷刺的是,第二天,這些單位又以高出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元的價格,大量出現在二手市場。本地人慨歎,即使有錢,也難買到一手樓。離島有個地盤尚未動工,樓花已率先開售,同樣搶購者眾,即使設有禁售期,二手市場卻從未停止過炒賣。

這到底是一個怎麼樣的社會?

還是那麼一句話,別當澳門人是傻瓜,且讓我們回歸生活常識,回歸事實本質:這就是炒風,這就是投機!

遺憾的是,特區政府對此不但視而不見,甚至還加上一句“健康”的評論,推波助瀾。與從事地產和銀行界別的朋友聊天,發現他們有一種出奇相似的共識:澳門乃商人政府,樓市有商人和政府支持,價格跌不了!這種認知何其普遍,也反映了回歸以來,特區政府對樓市或明或暗的支持措施是如何地徹底,如何地“深入民心”。這種認知的結果是,有越來越多澳門人從事地產中介工作,也有越來越多澳門人開始參與樓市炒賣,本來作為居住用途的房屋,長期在炒家手上轉來轉去,價格一波高於一波。

在這樣的炒賣過程中,政府既無具體部門進行監管,也無具體法律給予規範,澳門由是變成樓宇炒賣者的天堂。近日隨着多個新樓盤同時推出,炒風已到了失控的程度,但政府、銀行、地產代理和部分傳媒依然宣稱樓市健康,難怪市民總是拿“澳門就是與別不同”來揶揄本地社會的種種怪現象。

且看政府,由於選舉機器由商人主控,政府為了照顧商人利益,長期以來對地產代理和樓宇買賣撒手不管,樓花買賣就更無法無規。這樣不僅助長炒風,更使樓宇買賣過程充斥不規則行為,買家權益得不到保障,也誘使越來越多本地人參與炒賣。

且看銀行,歷史低息環境下,樓按是最好的生意,加上“自置居所信用擔保計劃”和“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貼制度”,樓按風險已轉由全澳市民來承擔,無論樓市何去何從,銀行都是最大的贏家。

且看地產代理,最近幾年,澳門房地產業是使人一朝發達,一夜暴富的行業。對部分中介人來說,佣金不是最主要的收入,“食價”和直接炒賣才是王道。利之所趨,無牌照制度,無法律規範,無部門監管,訴諸業界“自律”實為天方夜譚。

且看部分傳媒,與房地產商人互動頻繁,每隔幾天就要找相關的商人或物業代理來做訪問,內容卻千篇一律:細訴各種利好因素,預測樓價未來勢必上調。若是年初年終作為市道總結和預測,偶有這類新聞不奇怪,但經常出現,其實已變相成為商品炒賣的幫兇。傳媒在廣告利益與社會責任之間,其實可以有更客觀的選擇。

2010年3月28日星期日

追尋太陽的光輝

溫家寶總理較早前在人大記者會上說:“我們國家的發展不僅是要搞好經濟建設,而且要推進社會的公平正義,促進人的全面和自由的發展,這三者都不可偏廢。我認為,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有光輝。”溫總理這番睿智的話不僅適用於內地,而且更加適用於澳門,以深切的人文關懷一針見血地揭示了近年澳門社會深層次矛盾的本質。

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有光輝!溫總理說得太好了,澳門社會近年最缺乏的,就是公平與正義。我所以在本欄持續批判房屋政策和樓市,是因為澳門不健康的房地產市場,正是澳門諸多不公平、不正義社會現象的一個集中體現。本欄開闢的時候,我原打算用筆名,但後來想到,如果我的名字還有點人認識,其不左不右,非商非政的立場還有一點兒“獨立性”和“認受性”的話,那麼用真名,或更有助於我與讀者分享我的意見。我純粹以一個澳門居民的立場來寫這個專欄,所寫內容絕非“研究”的成果。因為我相信,有些事情只要回歸生活常識,回歸事實本質,我們更能分清黑白,更能辨別是非。舉個例子,當局年前提出澳門樓市“兩個市場論”,業界和公眾都頗為信服,但從事實看,這是一個偽命題,旨在舒緩市民的不滿。我在本欄提出這個看法後,不久就見到有傳媒和公眾也開始懷疑這種講法了,有報章更作了大篇幅的討論和分析。我想說的是,我對房地產沒有認識,更不要說研究了,但有些事,“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民智不能低估,所有的不公平與不正義,經不起時間的考驗,經不起事實的驗證。

這麼多年來,要是有心興建公屋,會有今天的“成績”嗎?在如斯事實面前,還有甚麼好解釋的?要不是當市民是傻瓜,就是太自以為是了!民間智慧為澳門起了個“樓來了”的新寓言故事,還真有創意,當局或許不知道吧!

面對市民置業難的問題,房地產商人一方面“建議”買不起樓的市民到珠海置業,以配合珠澳同城化的趨勢;另一面,卻又反對即時24小時通關,而只是建議早開一小時,晚關一小時。不矛盾嗎?怕甚麼?這一切,澳門人都看在眼裏。

對特區歌功頌德的話我們聽得多了,一次銀河招工,且看繁榮背後,有多少市民爭先恐後就是為求一份工作。這就是澳門社會的現實,從中揭示的假招工疑雲和外勞政策的不公,豈是“有心人”的一兩句陰謀論解釋得了?

買賣外勞配額的個案一再被揭發,與此同時,部份中小企卻外僱難求。事實如此,還說審批和監察如何“嚴謹”,那麼如果不嚴謹,真不知會亂成甚麼格局了。

種種的不公義,需要人文關懷來解決。特區“陽光政府”的理念,與溫總理“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有光輝”的體恤,同出一轍。從最新的施政報告中,我看到了政府解決民生問題的誠意,但是不是“樓來了”的新版,一切有待時間驗證。

我輩澳門人相信,“陽光政府”關鍵是陽光要有光輝,惟其如此,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才得以伸張。是故,追求太陽的光輝當是政府和市民共同的目標,這個價值無法用6000元來衡量,這一點對知識分子來說,很執着,而且有時候很有力量!

公屋政策研究脫離澳門民情

  本欄上一期《泛學術化模糊社會問題焦點》的文章話音未落,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即於2010年3月10日發表《澳門公共房屋政策研究》,從“學術”角度炮製出有明顯利益傾向的“研究”,可真是“應景”。報告的大意一言以蔽之:慢建公屋,提高經屋售價,甚至停建經屋,補貼市民租住、購置私人房屋(潛台詞是:總之設法維持樓價高企,保障發展商獲得鉅額利潤)。

  研究由建築置業商會委託香港大學香港經濟研究中心的王于漸、郭國全、蔡小慧及澳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的黎寧四人進行,王、郭二人是經濟學界知名的華人學者,份量不可謂不足。這個研究趕在施政報告發表前夕高調出台,旨在影響房屋政策的用意不言自明,甚至有與政府施政報告“裏應外合”之虞。結果如何,看即將出台的施政報告自有分曉。

  報告全文凡六萬餘字,主體部分透過統計數字、文獻和訪談回顧了澳門公共房屋的發展歷程,進而提出所謂的“澳門長遠房屋策略的分析與建議”。研究團隊有頂級學者,對澳門公共房屋發展梳理的部分較為有條理和清晰,有相當的參考價值;但“分析和結論”卻令人失望,通篇充斥為房地產商說話的味兒。更甚者,因為結論不是出自真實的學術觀點,自相矛盾,自打嘴巴之內容隨處可見,教人遺憾。

  報告的一個主要觀點是:“錯誤的房屋政策, 特別是在政治壓力下短期內大建公屋,會導致樓價大上大落,所引致的經濟及財富損失是巨大的,整個社會都要承受沉重的代價。”這是誤導的假設,險惡的威脅。香港的學者只有“八萬五”的餘悸(再者,金融風暴期間香港樓市泡沫爆破,本身就是樓市過分炒作的結果,與董建華的“八萬五”實無直接關係,風暴過後,有此認知的香港人越來越多),沒有澳門“經屋零供應”的感同身受。供應增加,價格下跌,大家都知道,不用學者告訴我們。澳門的情況不是“大建公屋”,而是“少建公屋”,“萬九”只是政府平息民怨的口號,越近2012年,澳門人越知道這是一個難以實現的施政承諾。而今莫說“萬九”,就是九千也未有着落,實在沒有必要那麼快就擔心將來賺不到好價錢,匆匆叫停。在憂慮公屋供應過多影響到樓價的同時,報告又矛盾地指“私人樓宇的供應近年來已是處於低位,未來也可能不足以應付需求”,並指政府“放慢了審批建築計劃圖則及批給土地的速度,導致不少私營建築計劃被拖慢”,進而警告“倘若樓價因此進一步上升,這不僅會增加樓價的泡沫風險,也會令公共房屋政策的爭論變得更政治化。”類似上述似是而非的觀點、自相矛盾的講法,報告還有很多很多。

  “公共房屋政策研究”應為解決公眾的住屋問題而研究,而非為房地產商賺取更多利潤而研究。我不知道研究團隊收了多少研究經費,只知道研究團隊絕大部分是外地人,而在訪談名單中又沒有公屋的用家──澳門普通市民,那麼報告的“公共性”何在?公信力何存?參與研究的部分學者太有份量了,我寧可相信他們只是“太天真”,埋首書齋式研究,不諳民生困苦,才會寫出如此脫離澳門實際民情的報告。

2010年3月3日星期三

泛學術化模糊社會問題焦點

過去,澳門社會治理以人治為本,經驗為方法,行政規條為圭臬,施政欠缺規劃、研究和前瞻性,長期下來逐漸衍生出各種各樣的弊端。在新的社會訴求下,政府開始銳意加強政策的“研究”,但又似乎從一個極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需要研究的固然委託學術機構進行研究,不需要研究的,也硬要“研究研究”。

今天,“研究”之風愈演愈烈,政府部門爭相辦各種各樣的研討會,甚至花費鉅額公帑邀請學者開展形形色色的課題研究。總之,事無大小,就是要邀請專家來“研究研究”。澳門是個微型社會,新聞不多,政府部門舉行研討會或發布研究報告,總會引來傳媒大篇幅的跟進報道,好不熱鬧,也顯示了當局對有關問題的關注和掌握。但有趣的是,研討會過後,專家的金石良言都被拋諸腦後了,而各種研究報告最後只能變為圖書館的文獻,甚至反成被人研究的對象。

政府“研究”得那麼多,問題卻解決得那麼少,主要是因為有些研究不是真心要解決社會問題,而是將“研究”當成政治化妝,甚至模糊社會問題焦點的工具。更值得注意的是,個別部門以“研究”為名,其實是敷衍、塞責,故意拖延相關的工作。

這些例子不少:高官公開財產的制度,要“研究”些甚麼呢?還要研究多長時間呢?其實問題很簡單,想當官,就得接受社會監督;有見不得光的財產,就辭官歸家好了。舊區重整“研究”多年,除了佔用舊區土地興建一座辦公樓外,市民至今尚未見到實質的施政措施出台,真不知還要“研究”掉多少公帑。澳門回歸十年,經濟房屋近乎零供應,數以萬計年青人和中低收入人士無法置業,當局不踏踏實實地落實興建計劃,卻又轉移焦點,時而要“研究”新法規,時而要“研究”未來長遠的房屋政策云云。凡此種種,也實在太低估澳門的民智了。

當然,政府推出政策是需要多做研究的,有些研究項目確有需要,有些研究成果也確實推動了社會的進步;然而,我們又確實不能忽視,澳門社會正面臨“泛學術化”的危機,政府遇事必“研究”,傳媒逢人稱“學者”;簡單的問題被“研究”得複雜了;有深度的議題,被“學者”說得膚淺了;種種的施政缺欠,被御用“學者”“研究”成“一切都是社會的錯”。且不說這些“研究”現象滋擾了學界的安寧,敗壞了學者的清譽;更嚴重的是,市民都被當成“愚民”了。

當下,政府正擬擴大智庫組織,澳門知識界有必要正視社會泛學術化、學術工具化的問題,不要讓學術淪為政治的化妝品。公義、良善、關懷、求真是學術研究最重要的追求,惟其如此,方能推動社會進步,找回人性最本真的價值。

2010年1月31日星期日

走出樓價博弈的迷思

磚頭有價,樓市關乎萬千居民的生活福祉。面對澳門高樓價的現實,既得利益者和普羅市民陷入了利益博弈的迷思:權貴集團極力以各種形式持續托市,務求賺取更高的利潤;普羅市民就不斷表達不滿,指望政府打壓樓市,以圓置業夢。這種圍繞樓價而展開的意見爭辯和利益博弈,最近以投資移民是否重開而愈演愈烈,以致雙方都忽略了投資移民的真正目的。權貴集團企圖通過重開投資移民進一步推高樓價,普羅市民卻希望永久終止政策以遏抑樓價。如是這般,社會的對立情緒日益高漲,如不及早走出這個迷思,澳門將沒有贏家。

樓宇作為一種商品,其價格應由市場的供求關係來決定,除非市場失靈,否則政府無須介入,不應刻意打壓,更不要肆意哄抬。但與此同時,住房作為生活的一個重要部分,本地人的居住權利應得到基本的保障,政府有責任解決弱勢社群的住屋問題。

可惜的是,回歸以來,澳門樓市從來就不是一個自由市場,從暗地裏的呵護、托市到明顯的哄抬、扭曲市場規律,一隻無形的手總在背後揮舞。過去五年,普通住宅的升幅介乎五至十倍,升勢之急之快,為世界罕見;金融風暴爆發後,豪宅價格竟在半年內急瀉一半,跌勢之急之快,實為周邊地區所不見。如此暴升急跌,只因樓市的供求關係被政策扭曲,當局延建公屋、坐視投機炒風、濫批投資移民,卒使樓價以倍數飆升;升得快,一遇到壞消息,市場回歸基本面,樓價自然跌得急。

建構和諧社會是特區政府施政的主軸思維,但當弱勢社群和年青一代都無法安居時,我們不禁要問:和諧之路在何方?權貴集團不能以犧牲部分市民的住屋權利來支撐高樓價,以達到賺取更高利潤的目的。長此以往,勢必引爆民怨,損害地產商的營商環境和政府的管治威信。

新一屆政府行將公布第一份施政報告,房屋政策勢必成為居民最關注的施政內容。往後五年,甚至十年,崔特首及其智囊是否會真心落實公屋政策,只要看這第一份施政報告便可知其八九矣。

宏觀來看,樓市不僅關涉地產權貴的億萬家財,關乎澳門的金融穩定,更重要的是,關係到數十萬市民的血汗成果。樓市暴跌,對澳門大多數居民都不會有好處,對近一兩年在高位置業的居民更是不公平。上一屆特區政府錯過了遏制投機炒風,維護樓市平穩健康發展的機會;今屆政府不應,當然在利益集團的影響下也絕不會,推出政策刻意打壓樓市。但為解決基層市民的住屋問題,政府有必要認真落實“萬九”計劃,並制訂更長遠的經濟房屋發展規劃,透過供求關係使樓市回歸自由機制,而非靠延建公屋和炒作消息來托市。

政客耶?政治家耶?2012年不遠矣,歷史的評價和道德的審判總有到來的一天。

2010年1月17日星期日

澳門樓市不合理在哪裏?

胡主席訪澳期間探訪一個澳門家庭,戶主即場向他反映澳門樓宇價格太高。戶主的建言引起了澳門市民的共鳴,更令人關注的是,受訪人家乃教育之家,戶主位居副校長,連這樣的家庭都慨歎住屋難,基層市民生活之苦可想而知!澳門樓價大幅脫離普羅市民可負擔的水平,生活其中的我們,感受至深。澳門近年經濟急速發展,樓價上升本是可以理解的;但與鄰近地區比較,澳門的高樓價卻有其自身特別不合理之處:

首先,高樓價,低地價。許多地區高樓價伴隨着高地價,樓價高,政府賣地收入亦高。而澳門卻是高樓價,低地價,政府曾聲稱高地價會推高樓價,故維持低地價政策云云。結果是,澳門地價出奇低,樓價卻與高地價的地區一樣高,真是苦了市民,虧了庫房,肥了地產商及其利益集團。

第二,不規劃發展公共房屋。在民怨壓力下,政府雖出推出“萬九”計劃,但卻處處拖延,執行不力。如果真的要如期在2012年建成萬九個單位,按理現時應全部,或起碼大部分都要動工了,但事實當然不是這樣。以經屋為例,規劃中的數量少得可憐,以致當局以法律未修訂好為由,不再公開接受市民申請。當然,現時輪候經屋的家團已有數千個,即使接受新申請,十年內也不一定輪候得到。

第三,政府哄抬樓價措施明顯。長時間停建、延建公屋,實質就是減少供應量。早年力推名為“投資移民”,實為“買樓移民”的政策,後來又一直明停實行,至今尚未了結,實質就是為樓市提供資金。金融海嘯爆發後,樓價急跌,政府卻在這時宣布推出四厘利息補貼政策,當初還說最高可補貼首三百萬元樓價的四厘利息,後來真正置業者,不見其利,只見其害,回頭就知政府真是“用心良苦”。只許樓價急升,不讓其小跌,哄抬力度之大,其他地方少見。

第四,樓宇價格被操控扭曲至違反常理。面對高樓價,當局曾拋出“兩個市場”論,即澳門樓市已形成外來投資和本地人自住兩個市場,樓價飇升主要集中在投資市場,不影響市民買樓自住云云。但事實卻剛好相反,過去五年,升幅最大的樓宇,正正是普通住宅,呎價普遍從三四百元,漲至過二千元,升幅達五倍以上;而所謂的豪宅,其實大部份現時的呎價也不過是介乎三四千元,升幅遠遠不及普通住宅。另外,普通住宅和豪宅的單位價格如此接近,也是其他地方罕見的。這是因為近年經屋近乎零供應,而私人發展商又以興建大面積的豪宅為主,居民的內需需求自然以倍數拉高普通住宅的價格,使澳門樓市出現“越殘越升”的奇特景象。

澳門樓市的不合理不在“高”,而在“高”背後的種種腐敗和非正常的現象。